紅網永興11月4日訊(通訊員 雷勇)八年前,許某、許甲某以外地人推銷的藥品是假藥為幌子實施搶劫,潛逃八年後終被抓歸案。2014年11月3日,湖南永興縣檢察院依法對許某、許甲某提起公訴。
  許某於1977年出生,中學輟學後就在家待業,有犯罪前科,曾於1999年因犯搶劫、盜竊罪被永興縣法院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。許甲某與許某系同村人,二人整天游手好閑、無所事事,凈想些歪主意。2006年6月20日上午,貴州省某製藥公司派人來到永興縣某中學進行藥品推銷。許某、許甲某得知後,覺得發財的機會來了,便商議以打假為由來弄錢。當推銷結束,推銷人員準備開車離開時,許某、許甲某等人快速將車攔下,以銷售的是假藥為由,強行拔取了車鑰匙,並要求推銷人員給錢。推銷人員被迫交出現金700餘元,但許某、許甲某等人仍不滿足,得寸進尺,搶走一個內含票據、證件黑色公文包,併在逃離之前還對推銷人員進行了毆打。
  2014年8月4日、8月8日,潛逃八年之久的許某、許甲某分別被抓獲歸案。  (原標題:以打假為幌子搶劫外地推銷員潛逃八年雙雙被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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